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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3月
交换学者(J签证)
交换学者可以参与各类活动,诸如教学,学习,医学,观察,研究,及培训。一项重要的标准是此培训必须是对访问学者所在国家有益。
交换学者签证持有者经常有在完成在美国的培训后回其所在国居住的要求。他(她)们一般需要回国居住两年之后才可以申请绿卡或H或L签证。
在下列条件下,一个交换学者需要回国居住两年:
1. 他(她)接受的资助中全部或部分,直接或间接,来自一家美国的机构,或此外国人的国家或其原住地;或
2. 此外国人从事的行业在国务院的技能名单(针对外国人所在国)之上,即,此外国人在美国所获的技能是他(她)的国家所需要的; 或
3. 此J签证持有者是一个到美国接受医学教育或训练的外国人。
回国两年要求的豁免
为申请豁免,J签证持有者必须以下列理由之一向国务院的豁免审核受理处提交申请:
迫害或困难或此外国人国家的外交部的一个相关的政府机构有可能会向美国国务院提交一份不反对信件。国务院将会审核豁免申请,并作出积极性推荐。
“迫害”可以是基于种族,宗教或政治观点。“困难”要求出示证据证明会给配偶或子女带来的极大困难。国务院会考虑的问题包括:经济,人身,心理,失业,健康,教育方面的问题。
豁免通常不会颁发给外国医学研究生,或直接或间接接受本国政府或美国政府资助的J签证持有者。偿还所接受的资金有可能帮助克服豁免的拒绝。如果一个美国机构为申请人申请豁免,那么必须出示证据证明J签证持有者对一个国家性计划起着内在或至为关键的作用。对于一个诊疗医生来讲构成豁免的条件包括:一份在退役军人医院行医,或在一家乡村卫生院行医,或在一家精神病院,或在一个缺乏医疗人才的地区行医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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