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物
2010年6月
归化入籍
申请人获得永久居民权后,必须连续五年在美国居住后才能入籍,除非申请人和美国公民结婚,在一起生活不少于三年并且至少三年是永久居民。满足这些要求前三个月可以开始申请公民。问话时,必须通过一个英文读、些、说的考试和公民考试。如果申请人超过55岁, 而且他至少拥有15年的永久居民,他或她可以用本国语言考试;如果申请人超过50岁,而且拥有至少20年永久居民身份,申请人也可以用本国语言考试。另外,获得永久居民权三年以上的配偶或小孩,如果他们的永久居民身份是因为家庭暴力而获得的,他们也可以马上申请公民。
入籍资格
申请入籍公民的人必须至少18岁,并是在某个州居住至少3个月以上。如果申请人在美国居住至少一半以上的规定的时间,就达到了入籍所需的连续居住的要求。但在某些特殊的情况下,连续居住的要求可以豁免。比如,申请人的美国公民配偶被美国政府或美国参与的国际机构派驻海外,或被国土安全局所授权的美国研究所,或宗教团体,或美国公司的外贸下属公司派驻海外别的国家和地区。
另外,有超过一年不在美国记录的永久居民就没有达到连续居住的要求。超过六个月但少于一年不在美国的永久居民会,在面试时往往被问到其连续居住的问题,但如果在得到合理解释后,入籍障碍也可以得到解决。
优良品德
对于要入籍的一般永久居民来说,最近五年要拥有良好操守; 对于美国公民配偶则要求最近三年有良好道德操守,这样才能符合条件。做假见证,或因犯罪而有超过六个月的判决,将阻碍入籍公民申请。其他阻碍入籍的因素包括:经济无依无靠,有破坏婚姻的通奸行为,在18和36岁之间不登记从军服役等。即使这些行为不构成犯罪,它们也会成为入籍的障碍。
收养孩童或孤儿
出生在美国以外、18岁以下、他或她的父母一方已是公民,并且在这个小孩的父母成为公民期间这个孩子拥有美国合法永久居民身份; 或者这个孩子18岁以下开始在父母一方监护下在美永久居留--- 这样的孩子,在目前的法律下,也可以获得美国公民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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