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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6月
移民改革法案在2006年5月25日获得参议院通过
参议院在2006年5月25日通过了一项移民改革法案。这项改革法案对参议院在2005年12月通过的具有限制性的和强制定罪性的法案提出了挑战。参议院的法案给予在2006年4月5日之前已经来美至少5年的非法移民提供了合法身份。这些非法移民将会被授予6年的工作许可,6年过后他(她)们获得永久居民身份。
这些移民将会被征收2,000美金的罚款。他(她)们还要出示纳税证明。他(她)们还要学习英文以及我们国家的法律和历史。来美国已有两年到五年的外国人将会被给予延迟的强制性离境。对于这一类别的外国人,他(她)们也会被给予工作许可,但是这些外国人必须在3年内离开美国,然后在美国之外进行申请。这项规定会使这一类别的外国人望而生畏,因为一旦他(她)们离开美国,领事官员在对待从国外申请居民权这一类的申请方面一直有不负责任的坏名声。然而,如果申请人能出示他(她)的离境会给一个美国配偶或美国子女带来极大困难,那么他(她)可以申请豁免。
参议院的此项法案也包括一项临时工人项目。另外,颁发给家庭,移民工人,熟练技术移民以及有高中文凭的非法移民的签证数量也会有显著增长。高中学生也可以申请为期6年的合法居留权,条件是他们高中毕业,在16岁之前来美,并且在2006年4月5日之前已经在美国超过5年。
参议院也投票决定对非移民H-1签证和基于高度技能的永久居民签证项目进行改革。这项改革被认为对保持美国在世界上的竞争优势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参议院法案会带来的主要好处有:
1. H-1B签证的数目会从每年的65,000增长至115,000。(50,000个增长量)
2. 针对于具备熟练技能移民的EB永久居民签证会得到显著增加。这证明参议院意识到有高度熟练技能的移民对我们国家的经济健康是多么重要。
3. 针对在科学,技术,工程和数学领域有高学位的申请者的H-1B签证和EB永久居民签证数量的上限会被取消。这意味着对于在以上领域内有高学历的人来讲,移民的申请数量将不会再有限额。
合法化,CSS/纽曼计划
在 “移民和入籍法 ”第245条款之下,以下类别的人可以获得合法身份:那些在1982年1月1日之前进入美国,且从那时起一直呆在美国,并且合法居留权在1982年1月1日之前已经到期的;或在1982年1月1日之前他(她)们的非法身份已经被美国政府知晓,并且已经在2005年12月31日之前已经申请了此法案利益的。
美国移民局(USCIS)拒绝了许多此类的申请,因为USCIS认为它们在申请上准备不当。尽管申请提交及时,移民局经常不是在收到申请的日期在申请上盖章,而只是在USCIS有时间处理申请的时候才将申请予以登记。USCIS也曾经因为一个申请者没有在表格的每一页都签字,或不经意地省掉了申请中的一页,或仅仅因为USCIS认为申请填写不准确而将申请予以拒绝。USCIS拒绝这些申请的时候并没有提供一个合理解释,也没有给申请者提供改正申请的机会,也没有给予申请者上诉或重新翻案的权利。尽管移民局自己有手册规定,如果申请费已经附上,而且申请者坚持要递交申请,那么这样的申请应该予以接受,可是USCIS还是将自己的工作手册视而不见。
我们在联邦法院启动了一项诉讼,以图让USCIS对这些申请进行裁决,因为USCIS的行为主观武断且随意。如果我们的读者中有人适合此合法化计划,而且被移民局以这样的主观且随意的理由拒绝,请致电给我们,然后考虑你是否想参与集体诉讼来寻求对申请合法化的否决作出正确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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