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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4月
旅游和商务签证
在过去的一年当中,我们收到了无数的非常沮丧的人们打来的电话。这些人曾经尝试从美国在国外的领事馆获取旅游签证,但到头来却被草率地拒绝,且没有得到合理解释,尽管这些申请者里面有很多持有合理的理由来美探望子女,孙辈,或父母或从事短暂商业活动。盛气凌人的领事经常对申请者的申请一眼不撇就将申请人拒签了。很多申请者会因为工作或家庭关系而返回他(她)们的国家,但是领事通常都对这样的关系视而不见。请给我们打电话来帮助您克服拒签。
旅游签证 (B-1,B-2)
这种短期签证的要求是:申请人来美的目的是商务或游乐,他(她)在其国家内有一个实际的住处而且他(她)并没有放弃此住处意图。第一次申请的签证时间通常是6个月。如果申请人有很充分的理由来延长居留,且能够证明他(她)有足够的经济资源来维持延长的居留,那么在美停留时间可以再延长6个月。
为获取B1或B2签证,申请者必须出示他(她)在其国家内工作的证明显示申请者有回国的动机,以及他(她)在其国家内的家庭及社会联系。申请者需要让领事确信他(她)不会在美国无限期停留。
商务签证
B1签证持有者可以在美国从事商务活动。适合的活动包括:合同谈判,咨询,会见客户或将来的客户。同样适合的还有科技,教育,专业,宗教或商业活动,条件是此活动不涉及系统性或经常性工作。B1签证持有者的配偶或未成年子女可以申请B2旅游签证随同来美。
一个美国公民的家庭佣工也可以获得B1签证,条件是他(她)长期居留在国外而且只是短暂来美。一个在美国有合法非移民签证的外国人也可以带佣工来美,条件是该佣工在国外有住处而且他(她)在申请B1签证之前已经为该外国人服务至少一年。该佣工在美国的工资必须是美国行业内的标准工资。
一个根据销售合同到美国安装设备的外国人也可以取得B-1签证,条件是他(她)从事的不是建筑工作。工人的主管或培训者也能申请B-1签证。适合B1签证的申请者还包括:到美国来进行短时间传教工作的宗教人士;进行巡回传教的牧师;不收报酬的外国运动员;不收报酬的从事选择性训练的外国医学学生;来美国参加董事会会议的一家美国公司的董事会成员;为寻求投资机会而来美国建立美国附属或分支机构的外国公司人员。
旅游签证 (B2)
B2签证的种类包括:旅游,社会访问,医疗保健,以及来美参加会议,业余音乐或体育活动,条件是此类活动并不领取报酬。美国军人的外籍亲人,比如配偶,子女或父母也可以持B2 来美。一个持F1学生签证的学生非父母也可以持B2签证来陪伴其子女,条件是来美时不会限期居留。
以下人员的伴侣(非配偶),不论男女,都可以获得B2签证来陪伴他(她)的伴侣:E签证持有者(投资人或商人),H签证持有者(专业人士或有专门知识人士),L(跨国公司内部调派人员),条件是申请人来美的主要目的是陪伴其伴侣。
如果签证申请被拒,那么申请人可以呈交额外证据,并请求重新考虑。如果领事的拒签在法律环节上存在错误,申请人可以向美国国务院申诉。如需帮助,请给我们打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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